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发布者:中小平台发布时间:2023-03-17 09:03:23    阅读次数:1056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3〕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11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就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二、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西部地区可适当放宽),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我部。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对超过报送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各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


  联系人: 王潇耿 010-68205317


  附件:


  1.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2.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3月6日

本网站服务于包头市中小企业的公益性网站,因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来邮来电告知,本站将立即改正。
联系电话:0472-5103179 0472-5103175 地址:包头市稀土大厦六楼 邮箱:btzxqyggfwpt@163.com

备案号:蒙ICP备15003143号-1 版权信息:包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