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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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账号使用过程出现问题怎么办?
答:    可以拨打电话18804720016 18647210403咨询管理员。
问:作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会员可以发布什么消息呢?
答:    可以发布企业介绍、相关证书、产品展示、供求信息、招聘信息、融资申请等。
问:成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会员需要收费吗?
答:    我平台为公益性组织,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如何成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会员?
答:    登录网站www.btsmepsp.com点击“登录入口”选择“注册新账号”,选择用户类别“企业用户注册”、“服务机构注册”或“个人用户注册”;填写“会员账号”“密码”“电子邮件”“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点击“填完了,提交注册”。
问:怎么注册成为平台的用户?
答:    注册步骤详见文章 http://www.btsmepsp.com/zxqypt/toNewsInfoPage.do?id=5142&catid=108
问:助保金贷款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向哪里申请?
答:    当市级管理部门接受申贷企业申请,并组织合作方对申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后决定为申贷企业办理业务后,申贷企业需要和担保机构、合作银行对接,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机构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4.验资报告 5.公司章程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法人对经办人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征信证明 9.上两年财务决算及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注电子版) 10.本年度近期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附注电子版)、去年同期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附注电子版) 11.反担保资产的产权证明 12.主要负责人简历、财务主管简历 13.主要购销合同(近三年) 14.企业主要产品市场分析(纸质版、电子版) 15.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纸质版、电子版) 16.担保申请 17.其他
问:助保金贷款有哪些合作机构和银行?
答:    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机构委托包头市百佳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包商银行、邮储银行、内蒙古银行、包头农商银行六家银行。
问:申请助保金贷款需要交多少保证金?
答:    签订贷款合同前,按贷款额度的6%先行缴纳贷款保证金,并存入贷款保证金账户。正常还本付息后,即可全额返还。
问:如果到期没有还上助保金贷款会怎么样?
答:    当企业贷款逾期超过60天未能足额清偿时,合作银行直接扣划该企业贷款保证金。该企业贷款保证金不足以偿还时,不足部分由助保金贷款“资金池”、担保公司、合作银行按风险责任比例共同承担风险责任。当出现代偿后,由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向债务人进行债权追索。
问:助保金贷款的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是什么?
答:    管理办法中规定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50%。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款或分次还款方式。
问:助保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是多少?
答:    管理办法中规定单户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对于规模较大、成长性较好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但是最高额度不得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含1年),根据企业生产周期情况,贷款期限可以适当放宽至2年。
问:申请助保金贷款有哪些程序?
答:    1.提交申请。意向企业向所在地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旗县区工信局),经地区审核后上报市级管理部门(市工信局)。 2.业务受理。市级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并组织合作方对申贷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 3.贷款审批。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并履行本部门审核程序后,市级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合作方联席会议,对申贷项目进行合议,并出具评审意见。 4.合同签订。市级管理部门向合作方出具《助保金贷款业务通知书》,由合作银行通知企业存入贷款保证金后,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和申贷企业签订相关合同。 5.贷款发放。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完备相关手续后,合作银行予以放款。
问:什么企业可以申请助保金贷款?
答:    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由各地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审核认定的、纳入支持范围的优质中小微企业;企业规模必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可以是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问:自2012年2月1日起我区取消了哪几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答:    自2012年2月1日起,我区取消了7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水上安全监督检查费、新型建筑材料登记证书工本费、新型建筑材料抽检费、新型建筑材料报刊公告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桥涵补偿费、征占用林地管理费、林木种苗检验费、林木种苗仲裁检验费。详见文件:财综【2011】127号
问: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是什么?
答:    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超过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问:中小企业可划分为几种类别
答: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问:国家设立了哪些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答:     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由下列资金组成:(一)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二)基金收益;(三)捐赠;(四)其它资金;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捐赠。
问:自2011年11月1日起提高了哪几项营业税起征点?
答:    自2011年11月1日起,按期纳税的(不含房屋租赁),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月营业额20000元、房屋租赁为月营业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每次(日)营业额500元。详见文件:财政部令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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